清明时节雨纷纷,在这个承载千年文化记忆的节日,不仅是扫墓祭祖的重要节点,更应成为涵养廉洁的精神道场。
清即清正廉洁、洁身自爱,明即明辨是非、公私分明。“清明”一词表达了人们对做人清白、政治清明的期许。要以“清明”之行、务“亲民”之实,时刻提醒自己行清廉之事、当清正之官、做清醒之人;要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涵养清风正气,坚守为民情怀,以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警自励,始终慎独慎初慎微,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清廉始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底色。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胸襟深入人心,包拯“不持一砚归”的故事代代相传,于谦“清风两袖朝天去”的诗句穿越时空……这些镌刻在民族记忆中的廉洁基因,恰似清明时节绵绵不绝的春雨,滋养着中华儿女的精神沃土。清明时节,更要“时时勤拂拭”思想明镜,摒弃杂念、清正守节。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始终做到以清明为镜,为初心使命踏青、为廉洁意识插柳、为修身正德植树,让清廉之风吹散“四风”阴霾,用浩然正气书写无愧于先人、无愧于时代的新答卷。(山城区纪委监委 肖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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