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五个巡察组于2016年8月23日起分别进驻区委农办(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畜牧局等5个单位,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工作。
一、巡察对象
区委农办(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畜牧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深化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主要了解和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政策"棚架",以及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六)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愿担当、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的问题;
(七)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