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信访行为 推进信访承诺制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07

“本人所反映的问题线索,非以无中生有、道听途说、借题发挥、歪曲事实、栽赃陷害等方式故意捏造、诬告陷害……。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对的纪律和法律责任。”日前,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为解决不实举报难题,推动依法有序文明信访,推行信访举报承诺制,严把信访举报关,规范纪检信访秩序。

在接访过程中向上访人员讲解相关上访的法规制度,重点讲解《漯河市纪委监委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核查处理办法(试行)》,要求上访人员签订承诺书,并承诺:遵照《信访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依法信访;如实反映情况,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诬告、诽谤他人;在办理期限内,主动配合,不多头访、重复访、越级访。

该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部门受理后,对举报人所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承诺办结日期,经查实的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在承诺截止日内将调查事实及处理结果告知来访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在承诺期限内向来访人说明情况。严格遵守信访举报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信息及检举控告内容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严肃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