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反映招投标的问题证据不足,需要再进一步核实,此件为重复件,我们核查组查清查透,以反映人对结果满意为目标。”召陵区纪委监委案件办结四关审核表上面,一条条评审意见建议罗列在各关口的栏目上。自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召陵区纪委监委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化解结案出实招。
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实行领导包案制,对2021年底未办结的信访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梳理、排查,将排查梳理的30件积案建立了专项台账,实行了“一名领导分包、一名主任领办、一个小组核查、一套实施方案、一个完成时限、一个落实结果”的“六个一”包案责任机制。领导对所分包的积案认真复查,重点核实调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合规,并针对复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处理到位。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参加的信访会商研判会议,对纳入专项治理的一些重要信访举报、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判,分析问题根源,拿出切实可行方案,进行解决。目前,共对5件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会商研判。会商研判后,因人施策,一事一策、精准施策。
同时,做好“阳光反馈”工作,精心筛选—些匿名信访、重信重访、越级访等举报件,在查清问题、处理到位后,通过在问题发生地邀请群众代表、村民代表等不同人员参加 “阳光”公开反馈,有效化解农村信访问题,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率。
“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信访工作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召陵区纪委监委 白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