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一个清正廉洁、健康文明的佳节,我承诺:不借生日、寿辰、升学、参军、乔迁和婚丧喜庆等事宜向亲属以外人员发出邀请,不宴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不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等各种方式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赴宴送礼……”
中秋、国庆双节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弘扬优良传统、提倡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9月6日,郾城区纪委监委开展“纪律条规我先行,移风易俗得民心”主题活动,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长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切实要求做到“十二不”。
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是郾城区纪委监委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一项制度化常态化手段,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让纪检监察干部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为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咒”,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忠诚履职尽责。
“虽然签下的是一纸承诺,但肩负着更多的是责任、是担当,不能一签了之,我会严格遵守承诺书内容,把自己所做的承诺践行在工作的一言一行中,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郾城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志说道。(郾城区纪委监委‖通讯员 王美丽 张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