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郾城区纪委制定出台“六项制度”,力促镇(街道)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纪律审查能力,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截止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5件,立案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一是协作区工作制度。将全区区直单位和驻郾单位、镇(街道)划分为4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区纪委常委任组长,定时召开工作会,听取各协作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那些情况复杂、基层办理有难度的问题线索,派人指导、协助办理。
二是基层案件协审制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规党纪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规定基层纪检组织办理的案件,须经过区纪委审理室协审,方可下达处分决定。未经协审的案件,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形,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审查结果报备制度。基层纪检组织办理的各类问题线索,包括给予函询谈话和党政纪处分的,结案后要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
四是工作通报制度。区纪委每季度定期通报各镇(街道)信访举报情况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同时对于不履行相关程序或无特殊原因,严禁案件超期或久拖不结。
五是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对那些顶风违纪、违反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通过下发文件或利用“漯河市郾城区廉政网”“阳光郾城网”“清风郾城”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
六是工作例会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镇(街道)纪律审查工作会,各镇(街道)纪委每月底向所在协作区上报一次近期纪律审查工作进展台帐,各协作区每周五下午定期上报本周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台帐,并就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向区纪委分管副书记作详细汇报。(郾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