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三定”机制助推初次检举控告快办快结
来源:临颍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6

“三家店镇纪委,你镇承办的2件初次检举控告积案请抓紧办理,并于8月31日前,将办理结果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8月2日,临颍县纪委监委召开初次检举控告积案清理督办会,向信件办理进度慢的有关部室、乡镇(街道)纪(工)委及派驻机构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承办部门写出情况说明并在限定期限内尽快办结。

临颍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检举控告受理办理、核查处置、检查督办、反馈回访等关键环节,坚持“定责快办、定人包办、定向督办”三项机制,规范处置初次检举控告,加大积案办理力度,确保信访件按时办结,助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实现了“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总量、反映村级干部检举控告量”三项指标两年“两连降”。

定责快办。根据初次检举控告件具体情况,严格限定办结时限,对反映问题简单线索具体的,要求承办部门两个月内办结;对反映问题疑难复杂的,要求三个月内办结,特殊情况按程序申请延期。对重点信访件,下发《重点信访件认领通知》,由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逐件认领,参与到信访件处理中,确保问题调查到位、人员处理到位,通过加压驱动,最大限度化解信访积案,减少信访存量。

定人包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谁包案、谁负责”要求,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案责任制,对分管联系的部室、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的初次检举控告积案,主动下沉一线,跟踪问效,按照“五包”责任和“五不结案”标准,确保达到案结事了;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按照信访件运转流程,全流程闭环管理,全过程跟踪督办,确保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稳定一件。

定向督办。探索实行县纪委监委受理的村级初次检举控告乡镇纪委交叉办理模式,由县纪委副书记牵头、分包乡镇常委(委员)负责、相关监督检查室实施业务指导,着力破解熟人之困,减少办案阻力,打消信访人疑虑,实现办案成效的最大化;加强对领导批示、上级交办、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对问题线索查办进展缓慢的承办单位通过电话催办、谈话提醒、下发督办函等方式进行督办催办,确保信访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临颍县纪委监委 褚朝阳 崔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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