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四字方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1-20

今年以来,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以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陵区做好“传”“讲”“述”“查”,深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传”责任。在纪检监察信息上开设主体责任活动专栏,刊载上级纪委对履行主体活动的要求、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被追究的典型案例,每周刊发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对主体责任的感想。止目前,共下发纪检监察信息42期,共有30余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纪检监察信息上发表对主体责任的感想。

二是“讲”责任。分纪检监察工作区召开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对如何履行主体责任进行座谈讨论。各单位也分别召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以会促学,切实营造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全区共召开座谈会70余场,涉及人员800余人。

三是“述”责任。召开了由纪检监察干部部分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代表参加的部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工作区召开了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向单位分管副职述责述廉;副职向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增强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忠诚履职。全区共召开述责述廉会70余场,1000余名党员干部汇报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是“查”责任。依托5个纪检监察工作区,成立了5大纪工委,加强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日常督查,对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懈怠思想、贯彻不力的单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早日整改。同时,抽调纪检、组织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3个巡察组,重点对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巡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问责。今年以来,共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7个党委(党组)进行问责,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49名人员进行问责,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47人,党政纪处理3人。(召陵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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