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还有个细节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书证材料,对于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员都要有详细谈话记录,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让人心服口服……”这是郾城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一室同志现场指导镇级纪委工作人员办案的场景。
郾城区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聚焦主责主业,把提升镇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作为推进监察职能在基层“全覆盖”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打造敢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镇级反腐“尖兵”,实现镇级纪委自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着力打通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
专司监督职责“敢办案”。持续深化镇级纪委“三转”工作,依托镇(街道)监察员办公室,对镇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职责、队伍建设、业务分工及经费使用进行统一规范,明确镇级纪检监察干部着重抓扶贫监督、村权监督、作风监督、信访监督、执纪监督等监督工作,促使镇级纪检监察干部把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提升业务能力“会办案”。加强对镇级纪委自办案件的业务指导,从案件线索受理到移送审理,对镇级纪委案件查办各阶段进行“全方位”指导,及时跟进证据收集、问题定性等重要环节,通过采取业务培训、以案带训、跟班轮训等方式,熟练掌握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项业务知识,提升镇级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
优化执纪环境“办好案”。按照执纪审查场所建设规范和安全文明办案要求,建成标准化镇级纪委谈话室,实行监控全覆盖,高标准配套办案设施,制定并落实行为规范、工作职责、办案程序等制度要求,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基础,为镇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营造良好环境。
今年1至4月,郾城区各镇(街道)纪(工)委立案27件,占全区立案总数的64%,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相继被查处并通报曝光,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郾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