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组地”联动发力开展集中整治 围绕群众关切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7-11

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漯河市公共租赁住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围绕群众关切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瞄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力。集中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好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房建设”等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际,突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切实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家庭基本住房需求,集中整治公共租赁住房转让、转借、转租、空置等问题,进一步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惠民为民作用。

摸底调研实施精准整治。紧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调阅档案资料、实地核对人员住房信息、走访周边群众等方法进行督导检查,会同市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对有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着力在公共租赁住房用房申请、资格审查公示、房源分配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方面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对存在转让、转租、转借、空置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行为,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租房行为以及经查实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情形,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形等开展集中整治。

“组地”协作灵活方式方法。集中整治主要采取重点抽查与全面核查相结合、调阅核对档案与实地走访检查相结合、部门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表彰奖励与以案促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住建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在全市所有保障性住房小区和业务办理窗口设置信访举报箱并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做好舆论宣传,按照方案计划扎实自查自纠,查明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和推进落实措施,并做好问题整改。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和影响程度,督促相关单位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为承租人办理公共租赁住房或从中谋取利益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严格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方案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要求做好线索移交,视情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履职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廉政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形式,对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号召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集中整治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推动保障性住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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