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查摆剖析找差距 红脸出汗促提升
来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8-30

“大家的批评意见很中肯,我会照单全收,认真整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忠诚干净的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有关要求,8月25日,市纪委监委机关第八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议首先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漯河市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的通知》。随后,第八党支部同志按照“四查四看”的具体要求,围绕“党性观念强不强、用权律己严不严、履职本领高不高、作风形象好不好”四个方面深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检视个人存在的问题,剖析具体原因,明确整改意见,在“红脸出汗”中治“未病”防“大病”。

党支部书记李彬伟指出,组织生活会是扫去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的‘利器’,要在‘照镜子’‘正衣冠’中找出问题、查清病灶、切实整改。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绝对忠诚上有更高要求。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要始终正确行使权力,在严以用权上有更高要求。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常守为政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做到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要始终坚持清廉立标,在廉洁自律上有更高要求。把接受监督看成一种责任、当成一种习惯,真心接受上级监督、虚心接受同级监督、诚心接受下级监督,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生活,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宋淅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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