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六纪检监察组:四项措施为内设机构改革保驾护航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15

近期,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将陆续展开,为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监督,有效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六纪检监察组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校准监督“探头”,采取四项措施助推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围绕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人员配备、调整及干部人事纪律执行情况、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情况,研究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监督检查时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并及时印发给各部门。

对照下发的“三定”方案和“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改革工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各类问题线索,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建议,确保各环节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效推进。

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监督内容,视情由审计、财会等专业人员出具专业性意见。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市检察院反馈监督意见建议,督促抓好整改工作,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认真受理问题线索,对发生的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做好延伸处置,对典型性问题进行通报,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防范制度机制。(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六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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