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把贯彻落实好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免、减、缓、返政策作为监督重点,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
积极宣传透明运行。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督促市人社局及时编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解读》,并通过举办讲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电话咨询、印发手册、一对一解读等方式,为企业详细讲解免、减、缓、返政策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操作办法等,指导企业用足用活各项惠企政策。
准确分类精准施策。按照“应免尽免、应减尽减、该缓则缓”的原则,积极与工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对接,对各类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经营规模进行区分和界定,并依托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及时对符合减征条件的大型企业、符合免征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标识和信息完善,为减免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不差分毫开展退费。会同税务部门将2月份没有缴费但已核定过征收单位缴费部分的征缴计划撤回,将单位缴费部分以“零”处理,避免企业继续缴纳有关问题。对全市已经在税务部门缴纳2月份单位缴费部分资金的1300多家企业,款项没有进入国库账户的,由税务征收部门直接予以退回;对已经进入国库账户的,由省社保部门、省税务部门统一生成退费信息,财政部门拨付退费资金。
扎实做好缓缴工作。疫情期间,企业可通过网上经办大厅、传真等申请缓缴,对本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严重困难的,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说明并书面承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后实施,不再履行审批和签订缓缴协议。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明确专人,对外统一公布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方便企业在网上办理缓缴手续。
及时发放稳岗补贴。将参保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裁员率由原来的不高于4.5%,放宽到不高于5.5%;将参保职工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返还标准为上年度企业及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已经脱贫摘帽的舞阳县,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60%。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登录“河南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确保待遇足额发放。会同财政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的通知》,坚决做到“当月发放当月待遇”。对于各县区基金收支出现缺口的险种,做好养老金发放资金缺口的提前预警、提前报告工作,及时申请资金缺口补贴。据统计,今年2至3月,共对全市3677家企业减免社保费1.46亿元,对82家企业发放普惠性稳岗返还补贴986万元。(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