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还属于处分情形吗?”“对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情形怎么处理呢?”11月28日,市委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学习培训会在一个个问题中拉开帷幕。
近日,市委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答记者问,全面介绍制定《处分规定》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原则,系统解读《处分规定》的基本框架、重点内容,深刻阐释贯彻落实中需要把握的重大问题等。同时,把原来的《处分暂行规定》与《处分规定》全文对照进行系统学习。
大家一致认为,《处分规定》立足于适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新要求,着眼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等作出全面规定,是开展事业单位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考、奖、罚”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
市委市直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对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具体业务指导中,要与新政策保持衔接和平衡。近年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原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要通过市直机关工委公众号开展系列宣传,把《处分规定》纳入市直机关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重要内容,指导市直机关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政策。(市委市直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