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新闻写作、评论业务培训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4-08

各县区纪委,市直及驻漯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市纪委有关派驻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为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新闻报道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和评论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打造一支讲党性、能力强、业务精的骨干队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市纪委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新闻写作、评论业务培训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4月8日至29日,每周周五全天开展2个场次培训,共开展8场次。

二、培训地点

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二楼。

三、参加人员

各县区、各单位推荐的纪检监察通讯员、评论员,共45人左右。

四、培训内容

授课以省新闻单位驻漯记者和本市资深新闻编辑、记者为主,邀请高校新闻专业教授现场辅导教学,突出反腐倡廉宣传形势及任务、新闻写作基础知识、新闻写作技巧和时评写作要领等。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好参训人员推荐关,着力推荐一批热心纪检监察外宣工作、责任心强、甘于奉献、有一定理论功底和文字水平的通讯报道及新闻时评人员。推荐单位应放宽视野,可在纪检监察系统以外和退休人员中选调。

(二)参加此次培训月活动的纪检监察通讯员、评论员由市纪委宣传部统一管理、调配使用。参训人员应承担起本县区、本单位反腐倡廉等方面新闻稿件和省、市纪委网上评论文章、舆情引导稿件的撰写报送工作,除完成交办的新闻写稿任务外,每周至少向新闻媒体投送1篇以上新闻稿件或评论,并及时向市纪委宣传部报送备份。

(三)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宣传和评论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为通讯员、评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运用好激励机制,营造一种奋发有为、勤于思考、竞作奉献的工作氛围。市纪委将在漯河日报和官方自办新媒体开辟新闻和评论专栏,择优刊发通讯员、评论员文章,积极向国家、省级媒体推荐。市纪委宣传部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县区、各单位宣传和评论发稿情况,此项工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

中共漯河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