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大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前、注重预防、惩前毖后”的要求,努力推动以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对全市乡镇、村组干部警示教育全覆盖,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不愿腐”的行为自觉,让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者得以警醒,让心存侥幸、观风观望者认清形势,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纪律保障。
二、活动安排
(一)观看警示教育片。各县区纪委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纪工委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乡镇(街道)机关党员干部、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观看市纪委以村干部违法违纪为素材拍摄的《狂妄贪婪的代价》警示教育专题片,观看后可采取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上廉政党课、开展交流讨论等形式深化警示教育;要在4月20日前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干部观看完毕,收看情况以书面形式4月25日前报市纪委宣传部。
(二)开展庭审警示教育。各县区纪委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纪工委要选择不少于1名因贪腐、侵害群众利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村“两委”干部作为教育素材,组织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以及城郊村、城中村“两委”班子成员接受庭审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庭审教育独特、独具、独有的警示作用,形成震慑效应,遏制“蝇式”贪腐侵害民利。若本县区无庭审教育素材或不具备庭审教育条件,应及时联系市纪委宣传部,服从全市统一安排和调配。
(三)参观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市纪委拟在5月—8月每周三开展“基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日活动”,采取“分期组织、集中教育”的方式,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各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基层站所、村(居)“两委”班子党员干部实地参观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参观基地、聆听讲解、互动交流,使“不敢腐”的警钟长鸣于心。
(四)开展农村基层“清风问廉”活动。市纪委拟于8月份依托政务微博@清风漯河,面向农村基层开展“清风问廉”活动。活动采取查阅信访举报办理资料、查看县区巡察反馈意见、分析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情况等形式,选择一批侵农问题频发、问题反映集中、社会影响恶劣的村(居),邀请2—3个所在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以及分包乡镇(街道)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走进清风漯河直播间,在线接受网友提问,通过问廉剖析问题、传导压力,以点带面、促进整改。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纪委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纪工委要加强领导、提前谋划,周密组织、注重效果,把压力传导到乡镇、责任压实到村居,确保基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四项规定动作”取得实效,使辖区内所有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接受一次廉政教育和党性洗礼。各县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情况,将列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综合考核。
中共漯河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