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5·10“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4-05

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5·10“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的

通 知

机关各党支部,市委巡察办党总支:

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5·10“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漯组通【2017】18号)已经印发,提出采取“三统四定六步骤”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党支部5·10“主题党日”制度。机关各党支部,市委巡察办党总支要按照《通知》规定的工作法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附件: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5·10“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

机关党委

2017年3月31日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

5·10“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总结现有做法的基础上,完善措施、改进方法、保证效果,决定采取“三统四定六步骤”工作法,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5·10“主题党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三统”,加强组织协调

“三统”,即统筹谋划、系统指导、统一督导。

(一)统筹谋划。每月“主题党日”前,市、县区党委组织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初统筹谋划的基础上,提出活动主题,明确学习范围和内容,细化活动要求,统筹做好上党课、专题讨论、组织生活会等规定动作。各基层党委抓好安排落实,统筹好所属党支部活动。

(二)系统指导。市直各党(工)委、县区党委组织部门结合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活动安排,细化要求、精心推进,派人指导党支部抓好具体组织。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每月“主题党日”工作预案,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统一督导。上级党委派出督导组,在5·10“主题党日”当天对所辖基层党支部进行集中督导,要坚持全面督导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督导与远程视频督导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注意用好党建工作微信群,开展“微信督查”。每次“主题党日”后,要将督导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推动常态长效。

二、坚持“四定”,规范组织形式

“四定”,即固定活动时间、固定活动单位、固定活动人员、固定活动记录。

(一)固定活动时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要把每月首个周五,农村、社区党支部每月10日作为“主题党日”固定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固定时间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提前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当月安排时间组织进行。

(二)固定活动单位。“主题党日”要以党支部为固定活动单位。支部人数较多、难以统一组织的,可分党小组开展讨论、组织室外活动。

(三)固定活动人员。原则上党支部所有党员每月都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要有计划的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参加或列席“主题党日”活动。

(四)固定活动记录。市委各党(工)委、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要统一制作《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记录本》,规范内容和要求,明确专人记录,做到有活动内容、有签到考勤、有发言记录、有评价结果。在留存文字资料的同时,要注意收集留存图片视频等资料。

三、采取“六步骤”,规范内容程序

“六步骤”,即“集中学习、专题讨论、集中议事、点评积分、缴纳党费、对标实做”。

(一)“一学”,即集中学习。视频学,把“远程教育30分”作为学习的首项内容,通过远程教育网学习指定内容,也可通过有线电视《共产党员》专用频道等学习相关内容;领读学,针对上级要求,由党支部书记或指定党员领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有关文件政策、党章党规党纪等;党课学,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当前形势要求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讲党课或“微党课”(每年至少讲一次),也可聘请党建方面专家、学者为支部党员上党课。

(二)“二论”,即专题讨论。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针对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每季度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专题讨论。除上级指定专题外,各党支部可结合学习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内容讨论,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三)“三议”,即集中议事。议党务工作,通报党务公开事项,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工作情况、党员教育情况等;议村(居)务,结合“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两公开”),讨论村(社区)重要工作事项和决策事项,公布财务执行情况。收集党情社情、民情民意,议民情民生,建言献策。

(四)“四评”,即点评积分。党支部要有针对性的对党员思想状况、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重点点评,对表现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党员指出不足,进行批评教育,开展思想斗争。在每季度第一次“主题党日”时间,要对上季度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公开公示。

(五)“五缴”,即缴纳党费。党员向党支部主动交纳当月党费。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填好《共产党员党费交纳手册》,记好收缴党费记录簿。

(六)“六做”,即对标实做。对照合格党员标准,组织开展党员送温暖、党内关怀、义务奉献、志愿服务、践诺履诺、帮困扶贫、清洁家园、集中攻坚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职责,关怀党员、服务群众、助力发展、奉献社会。

鼓励党支部在完成“主题党日”固定活动内容的基础上,探索开放融合、多方互动的活动方式,丰富拓展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主题党日”活动的领导、指导,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图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问责。对党员无故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要开展批评教育并补课,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绝不姑息。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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