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局“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实施方案》(漯纪〔2017〕22号)和《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方案》(漯纪〔2017〕24号)要求,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照“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三个方面16条问题,逐条进行自查,并填写作风纪律专项整顿自查问题清单(见附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4月28日前报送至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办公室。对自查不认真、不深入,敷衍应付、作表面文章的,活动办将退回问题清单,并责成重新填报。
联 系 人: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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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漯河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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