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5-07

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充分保护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党员意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完成选举各项任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准备。各党支部要提前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认真总结以往工作,充分酝酿候选人、选举办法等。具体事项由各党支部临时召集人负责统筹协调安排。

三、组织实施。各党支部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应及时上报机关党委,经同意后,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选举。在选举结束后,将会议召开日期及人数、选举结果、当选支部委员名单和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机关党委审批。

选举的具体组织工作可参考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各党支部应于下周三(5月13日)以前完成选举工作,并向机关党委提交书面报告。

特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15年5月7日

附:

1、支部划分。机关党委以地域划分为原则,下设三个党支部,第一支部包括办公室、调研法规室、信访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和部分离退休干部;第二支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息网络管理室、警示教育基地办公室及部分离退休干部;第三支部包括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教育基地办公室;委局领导分属各支部。

2、支部委员会设置。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选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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