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及驻漯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
为调动各单位参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互动的积极性,充分展现我市纪检监察亮点工作,有效引导反腐倡廉舆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现就利用@清风漯河政务微博、“廉洁漯河”政务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开展网上廉政建设宣传日(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单位要超前谋划,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选出亮点多、投入大、形式活、成效显、反响好的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利用廉政建设宣传日(周)活动,集中时段予以展示。廉政建设宣传日(周)活动以展示2016年纪检监察创新工作、重点工作为主,以往工作也可展示。报送内容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清风正气,语言精炼、图文并茂、生动鲜活,符合微博、微信编辑特点。
二要领导参与。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开辟领导廉政寄语专栏,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附个人生活或工作照,参与互动留言。留言字数不超过200字,言简意赅、富有见解,结合本职工作、体现部门特色,要求原创,鼓励手书。党组织负责人侧重于落实主体责任,构筑惩防体系,防范廉政风险,承担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对本系统、本行业干部职工的廉政要求等方面,发表看法、作出表态;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侧重于履行职责,敢于监督、超前防范,在践行“四种形态”、体现严管厚爱等方面,亮出措施、作出承诺。
三要量化统计。市纪委宣传部每周对各县区、各单位在“廉洁漯河”微信上的点击量进行统计,按照一周一排序、一月一排名的方式予以通报。各县区、各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在“廉洁漯河”政务微信上展示的领导廉政寄语、单位亮点工作进行点击观看,形成宣传声势,积极主动发声。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借此活动再动员、再组织所在单位党员干部、管理服务对象等社会群体,加入并关注@清风漯河政务微博、“廉洁漯河”政务微信。
二、活动时间
自5月3日起,8月12日之前为市直及驻漯单位廉政建设宣传日活动时间;8月15日以后,为各县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廉政建设宣传周活动时间。
三、具体安排
市直及驻漯单位廉政建设宣传日活动要提前5个工作日与市纪委宣传部沟通联系,做好工作对接,确定宣传重点,明确联络人员。各县区廉政教育宣传周活动要确定一个宣传主题,提前10个工作日与市纪委宣传部共同策划宣传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确保活动成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仍须及时向市纪委宣传部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亮点。
此次网上廉政建设宣传日(周)活动作为报道工作动态、推动工作创新、展示单位形象的平台,报送内容除在@清风漯河政务微博、“廉洁漯河”政务微信转载外,还将精选亮点工作在廉政手机报上刊发。一些有新闻价值的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将组织纪检监察通讯员采访报道,在《漯河日报》“清风漯河”专栏、“沙澧清风”时评专栏刊发。
附件:1.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信“廉洁漯河”
中共漯河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