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要求:
1.各值班室自行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按照要求及时到位,值班人员要做到尽职尽责,并与带班领导及时联系。
2.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各值班室要严格按值班表顺序交接到位,值班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盗,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要进行定期巡查。
4. 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与市委办(3133267)、市委门卫(3173226)、政府办(3133223、3132114)值班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