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实行志愿服务公益活动项目化管理的通知》(漯文明委〔2016〕2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市民文明出行意识,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委局机关决定开展“文明出行 和谐漯河”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雨雪雾天除外),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上午7:30-8:30。
二、活动地点
交通路与马路街交叉口
三、参加人员
委局机关志愿者,每周参加4人(1人为小组负责同志),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一)小组负责同志要提前联络小组成员,确保按时到岗、工作有序、活动有效。市文明办已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复查考评,并不定期抽查、检查。
(二)志愿者主要针对不看信号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的行人及非机动车进行劝阻,促使市民逐步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三)志愿者统一配备指挥旗、袖章、哨子,各小组根据活动安排,每周四下午到市纪委办公室统一领取,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归还。
附件:市纪委2016年“文明出行和谐漯河”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附件:
市纪委2016年“文明出行 和谐漯河”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 时间 |
参加人员 |
负责同志 |
| 4月 |
杨钏、柴加强、金胜男、郭一冰 |
杨钏 |
| 5月 |
曹真真、张博、张小峰、郭翔宇 |
曹真真 |
| 6月 |
杨毓娟、宁斌峰、王东升、段威 |
杨毓娟 |
| 7月 |
李彦杰、李珂、李改付、尚萌 |
李彦杰 |
| 8月 |
朱峰、杜艳美、孙明明、陈聪 |
朱峰 |
| 9月 |
黄莹、张兵兵、许卓杰、魏晓 |
黄莹 |
| 10月 |
汪娜、周军伟、何少鹏、马腾飞 |
汪娜 |
| 11月 |
张浩、李卫华、万鹏、王泽亚 |
张浩 |
| 12月 |
杨柳、于雅菲、王杰、孟杰 |
杨柳 |
| 2017年1月 |
市委巡察办、巡察组4人 |
律宇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