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检人”网站专栏征稿活动的通知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2-27

各县区纪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市纪委机关各部、室,市委巡察办: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廉政网将开设“纪检人”专栏,面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征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纪检人手记。主题要求围绕纪检监察主业主责,反映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的所遇、所思、所感和经验收获。稿件要求见人见事、言之有物,既要有案例故事,还要有从中所收获的经验心得(其中,案例故事内容要紧扣纪检监察业务,讲清来龙去脉;经验心得要选准切入点,从新颖、细致的角度谈做好某项工作的感悟和理性思考),字数1000字左右,具体文章格式可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报“工作偶得” “心路历程”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检人·手记”等栏目有关稿件。

(二)纪检人镜头。主题要求反映我市风土人情、自然风景、文化传承及近年来城市发展变化;反映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一线开展监督检查、案件调查、宣传教育等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的生动画面和工作场景(可以记录一天、几天或某项专项工作);反映其他寓意深刻、寓教于乐的廉政文化。艺术摄影作品和新闻时事类摄影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生动鲜活,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具体作品需为系列组图(8—12张),不得进行拼接、合成等改变原始摄影的处理,格式为JPEG的彩色数码照片,每张图片大小在500K-2MB之间,每组作品需配上100字左右文字介绍和单张照片简要说明。作品具体样式可参考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检人·镜头”栏目有关稿件。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一)征稿期间,各县区纪委每月报送不少于3篇;市直及驻漯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每季度报送不少于1篇;市纪委机关各部、室每季度报送不少于1篇;市委巡察办每季度报送不少于2篇。征集到的稿件择优在漯河廉政网展示,并向省纪委、中央纪委网站推送。所有采用稿件计入各单位网站信息积分。

(二)各县区纪委,市纪委机关各部、室,市委巡察办可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报送。其他单位及个人来稿统一报送至“漯河廉政网信息”电子邮箱:lhlzwxx@163.com,或直接报送至市纪委信息网络管理室(市委老楼227房间)。投稿时请注明稿件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邮件标题注明“纪检人”字样。

(三)本次征集限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图片不得造假。

联 系 人:万 鹏

联系电话:(0395)2513336

中共漯河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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