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日报】舞阳县纪委 :“十不”承诺严防“灯下黑”
来源:漯河日报 发布时间:2018-06-07

“我承诺:不做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自身形象的言行;不擅自处置问题线索、动用涉案款物、车辆、通信工具……”在近日召开的舞阳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由该县纪委领导班子带头,全县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的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检监察干部廉洁履责“十不”承诺书》上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据悉,该承诺书涵盖了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业务、日常生活纪律等多方面内容,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高线,对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说“不”。

在签订承诺书的同时,舞阳县纪委还出台了《舞阳县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办法》《舞阳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了严管厚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党规党纪,带头遵纪守规,生活上严格自律,工作上敢于担当,涌现出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岗位能手等多名先进典型,为全县党员干部做出了榜样。(记者 李 丹 通讯员 赵文菲 龚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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