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漯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漯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市监察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漯河市纪委监察局内设16 个职能部室(包含漯河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漯河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 和漯河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两个所属事业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二)主要职能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纠正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市维护党纪政纪的规范性文件。
7.调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市以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各部门市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9.对本机关的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理论政策、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主要职能:
1.负责对集中办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办案以及陪护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2.负责提供办案安全和后勤保障服务。
3.负责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业务培训提供相关服务。
漯河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2.负责编印警示教育资料和摄制、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
3.负责规划、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电化教育与影视宣传工作。
4.负责做好有关图书、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中共漯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
(三)人员构成情况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在职职工83人,离退休人员 23人;巡察办编制33人。
(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执纪审查,强化巡察监督,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深化六项重大攻坚任务、推动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90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01.6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政府间转移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901.61万元,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5.05万元,占14.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34 万元,占 5.8%;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2万元,占2.7%;项目支出2992.6万元,占76.7 %。主要项目是:基建项目——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心建设1100万元,金纪工程维护费5万元,大要案查处费450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侍遇费383.6万元,全市领导干部档案建设费10万元,临时检查工作经费25万元,党风政风检查、两个责任工作督导、作风建设和《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日常检查工作经费12万元,优化环境宣传及专项治理工作经费20万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经费15万元,“沙澧清风”廉洁文化建设“三个一”工程奖评选经费15万元,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经费10万元,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项活动经费5万元,案件线索举报奖10万元,《清风问廉》节目录制费、政风行风评议、百姓问政直播节目录制费12万元,培训费30万元,警示教育制作及设施更新维护费10万元,教育基地运行、案件集中办理费500万元,巡察办公用房房租及日常水电费10万元,巡察工作线索举报奖10万元,巡察组进驻巡察单位住宿费300万元,巡察工作经费50万元,巡察工作日常监督、整改落实督导经费10万元。
2016年行政经费安排1836.4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查办违纪案件等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48.66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等。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表:1.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财政拨款明细表
3.基本支出明细表
4.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财政拨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基本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