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各个纪检监察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叶县纪委出台《委局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评审规定(试行)》,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一、统一思想达共识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和提高工作效率为导向,促进各个纪检监察室之间的合作交流,形成良性竞争。
二、创新机制求实效
继续推行信访案件定期研判机制,实施“日清、周转、月结”的目标管理模式,避免线索遗漏和积压并对新增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根据执纪审查工作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叶县实际,制定委局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评审规定(试行),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流程,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效率。
三、量化细则抓提高
五个纪检监察室在加强合作交流的基础上,要进行执纪审查工作大比拼,各纪检监察室的基础分值是100分,为初审、立案、调查、移送和办案等工作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按照评分标准,由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评审细则统一打分,并对执纪审查先进纪检监察室和办案能手进行表彰。
四、坚持导向促提升
将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年初全县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做好专项治理安排部署,明确线索排查、线索管理、调查处置等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线索台账管理、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和信息资源共享等制度。凡上级交办督办信访件全部由县纪委直接查办,本级受理的重要信访件由县纪委牵头联合查办,做到直查直纠、快查快结,切实提升执纪审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叶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