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出台《实施办法》使“红脸出汗”有章可循
2017-05-22 09:14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湛河区针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找不到抓手、不规范、不经常、成效不好的问题,研究出台《湛河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让“红红脸、出出汗”有章可循,让落实“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

《办法》分别对党组织、区纪委、基层纪检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详细规定;细化了谈话提醒、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限期整改、诫勉谈话等11类批评教育提醒类措施;明确界定了轻微违纪、工作作风存在突出问题等适用“第一种形态”的27种情形;设计了14种统一的制式表格文书,对工作程序、步骤和要求进行了严格规范,让“红脸出汗”有章可循,让落实“第一种形态”不再为难。

《办法》出台后,该区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组织通过走访调查、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广泛搜集符合“第一种形态”情形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同时建立健全“周报告、月督查”工作机制,规定每周五上报“第一种形态”一周小结和下周计划,每月定期督查各单位部门落实《办法》情况;在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中实行以“双查双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问责机制,既查当事人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又倒查追究背后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区各级党委及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任前谈话等日常监管谈话420人次、谈话函询13人次、批评教育23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0人次。(湛河区纪委)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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