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五强化”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5-21 15:55 来源:

郏县纪委监委从开展整治“村霸”“蝇贪”入手,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组织领导郏县纪委监委将治理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扫黑除恶执纪问责组,明确机关各部室和乡镇(街道)、相关单位纪委(纪检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推进措施和任务要求。

强化问题重点重点摸排基层党员干部沦为“村霸”或为“村霸”充当保护伞、村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领域伸黑手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或与黑恶势力勾结串通等问题线索,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

强化线索来源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清风郏县”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针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和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快速移送反馈等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清仓”,整理问题线索15件,经甄别后确认有效问题线索7件。

强化问题处置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涉黑涉恶问题集体排查、问题线索信息共享、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定期沟通案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目前,郏县纪委监委已向政法部门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起,公安机关已立案2起、处理9人。(郏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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