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乡刘相公村韩老庄村组组长刘骆驼涉嫌贪污群众集资修路款的问题,已经由县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组成的核查组查实,建议你单位对该问题进行纪律处理……”5月27日,鲁山县纪委监委向瓦屋镇纪委发出《监察建议书》。
今年以来,鲁山县纪委监委发挥查案治本功能,积极探索强化监察监督新举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的特点,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让“微建议”发挥“大作用”。
强化结果运用,促进监督实效性。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责任,深入剖析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根源,提出建议,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针对退耕还林补助、“三公”经费、专项经费、惠农资金等热点问题领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议由各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梳篦式”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强化制度建设,延伸监督覆盖面。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坚持“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总结”制度,切实将纪律审查成果转化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见(试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延伸监督检查的覆盖面,织密织紧制度笼子。
强化督促落实,提升监督震慑力。制定跟踪督促落实机制,坚持“谁建议谁检查”原则,由下发建议的业务科室采取“跟踪督办”“回头看”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定期检查,看被建议单位是否真重视、真整改、真落实,看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是否真把“两个责任”抓细抓实。
今年以来,鲁山县纪委监委已下发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相关单位都在规定时限内对建议要求作了回复,每条建议都形成了规范性处理意见。(鲁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