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次督查反馈你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租赁标准的问题,目前整改情况啥样?”
“我们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同时举一反三对全乡公务用车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
这是鲁山县纪委监委聚焦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中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以监督促进问题整改落实,严防公务用车“跑偏”的一幕。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盯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出行租车等两个领域的超编超标准配备车辆、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报销等16个突出问题,制定印发《鲁山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设定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建章立制3个阶段,联合县机关事务中心成立3个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严查“车轮上的腐败”。
专项整治前,督查组要求公车主管部门开展清查,摸清底数,通过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超编、超标准的车辆进行调配、退租等分类处置,对未张贴公务用车标志、未在公车租赁平台租赁等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专项整治中,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线下紧盯公车管理制度、使用台账、费用票据,线上比对加油站提供的加油卡号、时间地点、数量金额等报账信息,对全县294辆公务用车展开“拉网式”排查,做实可疑信息梳理排查“全覆盖”,确保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我得先将车辆停好,再开自己的车回去吃饭……”虽然已将近中午1点,但驾驶员小赵仍坚持把公务用车停到指定地点。说起公务用车的管理变化,他拿起一本图文并茂的制度手册说:“县机关事务中心专门将公务用车的存放、使用、维修等规定编印成小册子,时刻提醒我们规范用车。”
源头治理,才能让“油耗子”无路可走。该县纪委监委积极与县机关事务中心探索“制度+科技+监督”三位一体公车监管模式,拟定《鲁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暂行办法》《鲁山县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机制,从防控风险、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为公车管理上了一把制度“安全锁”。
截至目前,共有35个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自纠问题68条,5个超标租车单位已退租。(鲁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