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5月13日,省脱贫攻坚第八督查巡查组、市领导、市督查巡查组到各县(市)、石龙区以暗访形式进行督查巡查。在督查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县(市、区)的乡(镇)党委政府、责任组长、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对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省督查巡查组、市领导、市督查巡查组已将问题反馈至各有关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郏县:(1)2017年5月11日,省脱贫攻坚第八督查巡查组在督查巡查中发现,郏县茨芭镇姑嫂寺村和北姚村没有正确认识脱贫攻坚工作,对当前全省首要任务反应迟缓,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没有按要求传达贯彻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驻北姚村第一书记张亚南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帮建单位郏县妇联派驻人员没有按要求进村入户参与责任组工作;姑嫂寺村党支部书记隐瞒事实真相,在村级会议落实上弄虚作假,欺骗督导员。(2)5月13日下午2:00-4:00,市脱贫攻坚第三督查巡查组在长桥镇督查发现,市邮政银行驻兴店村第一书记贺桂云脱岗,郏县工商局驻楼王村脱贫责任组成员李克祥没有到岗。
叶县:(1)2017年5月12日,省脱贫攻坚第八督查巡查组在督查巡查中发现,叶县田庄乡道庄村存在问题达11项之多,特别是2014、2015年资料破损严重,整改规范档卡的氛围没有形成,没有真正开展工作。(2)市领导在暗访中发现,任店镇尚武营村村干部对档卡整改规范工作不知道,没开展工作。该村责任组组长韩海玲被电话询问时弄虚作假,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月庄、史营、刘岭村档卡整改规范工作氛围没有形成,乡、村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理解不够,回答不熟、不准。(3)5月12日,市第二督查巡查组在叶岜镇常庄村、杜庄村、大王庄村暗访,发现村级干部脱贫攻坚业务知识欠缺,常庄村责任组长、村支部书记不在岗。
二、处理意见
(一)郏县
郏县纪委处理决定:责成茨芭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检查;责成茨芭镇党委书记黄鹏,党委副书记、镇长刘世杰向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检查;给予茨芭镇分管扶贫工作且包北姚村的党委委员、副镇长梁树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姑嫂寺村包村干部李占奇行政记过处分;对北姚村的扶贫督导员邵向英进行诫勉谈话;责成茨芭镇纪委给予北姚村党支部书记张来山、姑嫂寺村党支部书记祁国栋党内警告处分。
郏县组织部处理决定:茨芭镇党委书记黄鹏同志停职两个月,主持茨芭镇党委工作;茨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世杰同志停职两个月,主持茨芭镇政府工作。
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决定:对市邮政银行驻兴店村第一书记贺桂云通报批评;对郏县工商局驻楼王村脱贫责任组成员李克祥通报批评。
(二)叶县
叶县纪委处理决定:对叶邑镇、任店镇、田庄乡党委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叶邑镇党委书记张跃民、田庄乡党委书记徐国领亲自负责,制定整改措施;由叶县纪委副书记任跃伟、纪委常委宋爱丽对任店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毛国亮进行约谈;由叶县纪委副书记任跃伟、纪委常委宋爱丽对叶邑镇杜庄村工作队员孙玉宾、杜庄村党支部书记王超、大王庄村第一书记洪建、常庄村脱贫攻坚责任组长艾臣通、常庄村党支部书记常国才等五名责任人进行约谈;由叶县纪委脱贫攻坚监督问责工作组对任店镇驻尚武营村脱贫攻坚责任组长韩海玲进行诫勉谈话,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并要求任店镇党委免去其任店镇驻尚武营村责任组组长职务。
市领导已对田庄乡党委书记徐国岭同志进行了约谈,没有处理到位的人员正在核实处理中。
请全市各级各单位切实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查找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市各级干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作风建设,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脱贫攻坚监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