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必须讲政治、讲纪律、讲成效,做到常态化、长效化。”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耀东在市城市管理局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推进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近两年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三家部门分别接受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和第四巡察组的常规巡察。驻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第一职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督促综合监督部门正风肃纪,深挖根源,标本兼治,被巡察单位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勇于担当善作为。驻局纪检监察组把推动整改落实列为首要工作内容,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工作的规定及精神入手,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切实增强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明确纪检监察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监督、推动职责,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进行全程监督。
在压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精准监督求实效。驻局纪检监察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协助三家单位党组(党委)规范请示报告、业务指导与对接、党建活动等制度流程,防止因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导致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发生。今年下半年,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督促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一次巡察整改意见动员会、三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一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力推动了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
在严肃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查办问题线索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坚持“系统抓、系统查、系统整改”,及时处置问题线索,注重治本抓源头,主动督促整改、建章立制,将问题线索办理的成果有效转化,力争查处一起问题、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两年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办理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9件,市纪委监委交办及自收问题线索35件。因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等提请被监督部门党组(党委)调整班子成员分工6人,提醒谈话32人次,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5人,党政纪处分3人,责令建立完善制度百余项。(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