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决了,心情舒畅了。非常感谢巡察组的帮助,今后,终于不用再为此事奔波受累了!”4月15日,在常村镇中马村,签订调解协议后的村民陈某和同村村民邹某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原来,2018年,陈某和邹某双方口头协定换地。2021年12月,因焦唐高速公路修建占用陈某军耕作的此七分地,补偿款是28000元,包括青苗费700元,共计28700元。中马村委在明知此地有纠纷而未解决的情况下,认为邹某有这七分地确权证,就把七分地的钱全部拨给了邹某家,造成了陈某多次向上级反映问题。
2022年3月22号,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常村镇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进驻后,陈某向巡察组反映此事,组长李建锋非常重视,协同镇调委会深入村里调查了解此事。
经走访调查,发现事情本身并不大,因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存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间纠纷调解不力、久拖不决的问题。
“作为村两委干部,希望增强思想认识,继续压实工作责任,多措并举完成工作任务。”巡察组立即给出了巡察整改建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增强群众工作本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回应群众诉求,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事心双解’,使群众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你们都是一个村的邻里,有句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巡察组分别了解了当事人双方的诉求,和乡村干部一起,在村委会召集两户村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当场把此事调解成功,28700元应补给陈某土地占用费以及青苗费共计18700元,给邹末10000元,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至此,这起补偿款纠纷圆满化解。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开展巡察监督,必须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要做到为人民发声,为人民鼓与呼。”县委巡察组组长李建锋表示,群众的小事,就是我们巡察工作的大事。把巡察工作做实、做细,解决老百姓关注的难题,就是我们巡察人员的初心和使命。(曹正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