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了,路灯又亮了,巡察组又给咱村办了件好事!”6月11日晚,在鲁山县下汤镇乱石盘村常庄组广场路灯下纳凉的群众拍手称赞道。这是县委第七巡察组跟进了解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情况时,听到群众们满意的答复。
4月22日,鲁山县委第七巡察组进驻下汤镇及所辖的12个村开展巡察。5月23日,在该镇乱石盘村入户走访时,群众们纷纷反映该村部分太阳能路灯损坏将近一年了,都没有得到维修。
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巡察组立即与镇政府相关部门和村“两委”核实,确定了该村路灯安装为“美丽乡村”项目,产权已于2017 年底移交给村里,由乱石盘村负责管理和维护。
“路灯本来是为了方便群众们生活的,现在坏了不及时修,那不就成了摆设?况且这个村位于山区,道路临着河道,这不仅影响到群众们夜间活动和出行,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走!咱们今天晚上就到村里,看看到底坏了多少盏。”
当天晚上,巡察组又来到乱石盘村,与该村干部一起进行排查。该村共有太阳能路灯80盏,最终排查出有17盏路灯损坏,且有两根路灯杆被洪水冲倒,至今还未修复。
“路灯坏了这个情况我们一直知道,就是考虑着已经过了保修期,太阳能路灯维修价格较高,想着也不是啥大事,所以一直没修。”该村党支部书记解释道。
“我们要切实把群众的‘呼声’变为群众的‘掌声’。”巡察组组长张宗辉语重心长地说。
翌日,巡察组对下汤镇党委下发整改建议书,要求对乱石盘村路灯损坏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排查,建立起公共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
该镇党委在收到整改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把解决乡村道路路灯不亮问题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出62盏损坏路灯,并立刻着手协调修理,制定了公共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制度,明确了该镇以及各村公共设施管护责任和专职人员。
在整改期间,巡察组深入实地查看进度,跟进督促,截至目前,全镇62盏损坏路灯已全部修理完毕。(鲁山县委巡察办 刘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