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对象是什么?请听提示音!”主持人话音刚落,场上的8支代表队纷纷按下了抢答器,表现出对该题十足的把握。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抢答成功的姚孟街道纪工委书记吕明赢得了台下300余观众的热烈掌声。这是8月24日下午,湛河区举办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竞赛决赛中的一幕。据悉,像这样大规模的《问责条例》竞答活动在全市尚属首次。
为学习宣传贯彻好《问责条例》,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知责任、勇担当,自8月初,该区纪委组织开展《问责条例》“知责任、勇担当”系列活动。知识竞赛作为系列活动中的重要一项,设立初赛和决赛两场比赛,要求各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经过初赛环节,从全区各单位遴选出的18支代表队,最终产生8支代表队进入决赛。
决赛设个人必答、集体必答、抢答和风险选择四个步骤,其中穿插观众互动环节。在比赛中,8支参赛队伍对答如流,你追我赶,观众参与回答热情高涨。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激烈角逐,高阳路街道代表队力拔头筹,取得了本次知识竞赛一等奖。
“参加这次竞赛,督促我把《问责条例》及相关党纪党规又重新学习一遍。这对于我今后履行监督责任帮助非常大,知道该咋履职,在哪些方面容易失责失管。”区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王惠平深有感触。
“今天的竞赛不是结束,而是开始;不是终点,而是起点;不是简单的同台竞技,而是持续发出治党必严的战斗信号。我们要继续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学条例、知责任、勇担当”,着力锻造对党忠诚、自身干净、主动作为的干部队伍。”该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盛少飞说。(湛河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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