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2015年度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一类
2016-07-04 17:08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日前,省委办公厅下发通报,我市在2015年度全省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中综合得分94.18分,位列18个省辖市第二名,被评为一类。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省委派出43个考核组,通过民主测评、指标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延伸抽查等方式,对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和80个省直单位2015年度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经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评审,平顶山市等6个省辖市和3个省直管县(市)、25个省直单位被评为一类。

  去年以来,市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一是纪挺法前得到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市委出台了《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为各级各部门落实“纪挺法前”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市委组建巡察机构,紧扣“六大纪律”,开展两轮专项巡察。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观看《鉴史问廉》《全家福》等专题教育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11场,3万多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广泛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或约谈。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7.7%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我市纪挺法前工作表示满意。

  二是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主责主抓工作格局正在形成。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市委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部署,把落实“两个责任”与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市、县两级共组织96名党委(党组)书记开展述责述廉活动。严肃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共有82名党组织负责人和23名纪检组织负责人受到责任追究,开展“一案双书”27次。88.3%的人认为本地本单位“一把手”能主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是制度笼子更加牢固,对权力的监督越来越严。全市积极构建“4+4+2”党建制度体系,市委制定并落实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通过建立示范点、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推行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对58个市直部门的4477项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审核,共减少行政职权1078项。

  四是正风反腐持续加力,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起,党政纪处分28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6起。深入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查处违纪案件328起,党政纪处分383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4起。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违纪问题221起,党政纪处分251人,组织处理12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起。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全市共立案审查违纪案件992件,党政纪处分1313人(其中县级39人,科级291人),移送司法机关44人。群众对我市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综合评价为89.1分,98.4%的群众认为2015年党员干部作风状况比2014年明显好转。(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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