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至8月,区委第六巡察组对我中心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中心存在的4大类、15个突出问题,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我中心认真学习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目前已完成1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在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深入分析反馈意见,梳理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理清工作责任,并且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
(二)明确工作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并逐项进行剖析,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等,切实做到责任明晰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压实压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盯牢阶段性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汇报整改情况、整改进程以及及时报告整改效果,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区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15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落实。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2020年区委巡察反馈的项目清点测量和核算档案管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仍存在手续不完善、整理不及时、归档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整改期间专题召开班子会,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做好会议记录,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由主任陈俊辉同志牵头建立完善了监督检查体系,加大对公务接待、公款报销等环节的监督力度,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有差距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实,“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力。2021年以来未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区域协调发展事务中心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在研讨协调区域关系、预防区域纠纷工作方面有欠缺。班子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空页多,与班子会议混记、补记应付检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先后组织召开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及重要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定期召开学习座谈会,在协调区域关系、预防区域纠纷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认真总结近些年的有益经验和成熟做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
2.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021年以来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制定本单位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未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研判剖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完善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形成强大责任压力和履责动力。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落实联络员制度,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其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3.统筹协调防范化解能力不足。区域协调发展事务中心在土地收储和城市拆迁中统筹考虑欠缺,对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分析研判不充分,防范化解措施不够,如在平漯周高铁征迁项目中,涉及的相邻村土地区片价不一致问题,由于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不到位,致使部分群众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出现上访及阻挠施工现象,影响了工程进度。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社会矛盾化解和危机处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积极倾听民声,重视群众意见和建议,在矛盾化解过程中及时与群众进行沟通和对话,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和关切。三是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加强与办事处和土地、住建、法制等部门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解决社会矛盾。四是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引导舆论动态,防止矛盾激化和舆论失控。
4.项目清点核算无原则,存在对涉嫌违建房屋随意评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全过程记录,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与纪检、财政、审计和法制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请示、汇报机制,对把握不准的情况及时请示并作出相应对策。对中心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积极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并邀请参与研究讨论决策。
5.项目清点测量效率低,档案资料归档缓慢。后城棚改、黄河路、平叶快速通道等项目,整个测量核算工作缺少智能化管理手段,具体清点测量精准度不高、方法老旧、进度缓慢、效率较低。
整改措施:一是创新改进工作方法,通过三个层级开展工作:①项目启动前进行无人机全面记录土地和地上附属物现状;②对重点部分项目使用第三方公司进行清点、测量、核算;③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全程协调、审核第三方公司测量核算等方式提升测量精准度及工作效能,全力推进我区重点项目测量核算提速增效。二是目前已严格按照各类档案归档要求,对项目类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收集的材料认真分析、分类整理,确保档案内容无重复、无缺损、无遗漏,做到档案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方面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部分会议记录涂改严重、缺照片、所附照片与参会人员不符等问题,如:2022年4月、8月支委会会议记录日期和内容存在涂改现象;2023年9月20日支部党员大会,2024年6月11日党课签到人数与所附照片不一致;2023年缺少第三季度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规范会议、培训记录的培训,要求对“三会一课”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会议主持、缺席人员、请假缘由、会议内容进行原始记录,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流程。二是对照标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按要求每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季度党员大会,详实书写会议记录,丰富会议内容。
2.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2023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未召开;2020年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后,未按要求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为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在班子会上重新全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深入学习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并及时完善报送相关材料。
3.党员发展滞后。2001年以来,20多年未发展党员,在党员纳新工作上严重滞后,党员队伍老化、活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业务工作的效率提升和创新推动。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员发展培养帮带机制。对已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由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进行一对一教育培养,在思想认识、党性锻炼、日常工作方面进行指导服务,提升党员发展工作的准入度和成功率,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有数量又有质量。二是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注重发展年轻党员和高学历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4.干部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2024年6月20日在巡察区域协调发展中心工作动员会上,个别同志玩手机、打瞌睡,违反会风会纪。7月19日,巡察组检查工作纪律发现,区域协调发展事务中心存在执行签到、外出报备制度不严格,办公电脑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等问题,巡察组均已下发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违反会风会纪及外出报备不及时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健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请示报告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二是强化问责,提高执行力,对纪律作风问题实时抽查、适时提醒、及时通报、严格监管,切实对精神不在状态、纪律不严不端等问题进行整改,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格的问题
1.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补助。
整改情况:专题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制定《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从严从细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奖励性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涉嫌虚假支出。2023年7月凭证显示购买排气管、氧气传感器等支出修车费3350元,2023年8月1号凭证购买蓄电池(电瓶)支付修车费350元,2023年9月4号凭证购买排气管、电瓶、氧气传感器等支付修车费1390元,以上合计5090元修车费,同一时间段修车配件重复报销,经办人均不清楚具体支出用途,涉嫌虚假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按照预算用途列支费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重大经费开支坚持集体研究,做到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财务会计的培训教育,要求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对报账材料不齐备、不符合程序的坚决不予以办理。。
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原始凭证不合规,部分支出无名单、清单。如:2022年6月19号凭证支付办公室隔断装修2600元,无明细清单。2021年11月10号凭证慰问支出3150元,未附名单。二是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如:2021年3月6号凭证支付创文值班加班就餐费900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内部整改会议,对于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严明财务管理纪律,加强对支出项目预算的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杜绝虚开列支问题发生。二是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1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三重一大”制度未严格执行,部分大额支出未经班子会研究,如:2023年12月21号凭证支出修车费6090元,2024年2月34号凭证支出修车费3230元,均未经班子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二是2024年8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进行了警示学习教育,旨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对已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评估,结合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突出抓好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强化成果运用,助推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上来,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我中心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以整改促改革、促创新、促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5-4996781;邮政编码:467000;电子邮箱:zhqx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