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委聚焦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三剑齐舞精准发力,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挥出“第一剑”,主动出击。市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全市共组织420余名执纪监督人员,执法部门60余名人员,开展集中监督检查,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各检查组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点穴式检查等方式,通过查阅资料、调阅账目、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深入机关单位、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旅游景点、洗浴娱乐等场所,持续开展全方位、地毯式,多轮次、高频率的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非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公款互相私请、工作日午间饮酒、在机关食堂、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公款购买、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问题。同时,在节日期间派出6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挥出“第二剑”,抓在日常。充分发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功效,强化各执纪监督室对所联系地区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建立派驻机构为班底、联系执纪监督室全程参与的监督模式,实现力量统筹、对象交叉、时间集中,提升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实效性,将监督检查的触角向下延伸,覆盖到基层。
挥出“第三剑”,不留盲点。各派驻纪检组、市管各企事业单位纪检部门聚焦重点,找准定位,充分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驰而不息铺开监督阵势,对驻在单位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严格“体检”。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督促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驻在单位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将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