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及时妥善解决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北关区纪委监察局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社会存在的突出矛盾,结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形势、结构、成因分析,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自2011年起尝试运行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会商机制,2012年确立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的重点范围和工作程序,2013年12月正式出台《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制度(试行)》。
该制度共十三条,重点从七个“明确”入手,对重大信访问题的风险评估会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明确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制度的性质和目的。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是指集中部分人员对信访案件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或给予答复的一种工作形式。它能决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信访案件工作预案,依法适时对案件做出稳妥处理决定,有效地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制度的范围。即:群众反映强烈而不断赴京到省越级访、重复访的信访问题;市纪委要回音、要情况、要结果,对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中、省访案件查办前,对被调查对象检查方向、检查重点或疑点问题等方面的综合分析;信访案件查办的执法程序上的疑难问题;案件查办中遇到的检查方法、问题、困难、阻力应对等疑难问题;其他认为可以提交会商的重大信访事项。
三是明确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的参加人员。重大、疑难、复杂等信访问题会商参加人员原则上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召集,区纪委信访室负责会务的组织实施。涉及到专业问题时可提请公、检、法等部门人员参加。参加会商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认真落实会商确定的各项任务。每次会商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准备会商讨论内容,既要有情况通报,又要有分析总结,确保会商质量。
四是明确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第一,全面覆盖、预警前置、案结事了的原则,即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各单位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件,做到在做出决定前先进行风险评估;第二,谁承办、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即对存在信访风险案件的办理,严格落实责任,分别实行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第三,评估准确、防范在先、措施得当的原则,即应根据信访事件的变化动态和发展趋势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同时案件承办部门应当针对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明理释法、疏导教育;第四,程序规范、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即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明确主责部门的基础上,构建联动的防范和化解重大信访问题风险大格局。
五是明确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的等级。根据事态的轻重缓急,将信访案件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当事人对纪检监察机关拟作决定有强烈意见,有明确的信访苗头,存在较大息诉困难的为一级预警;当事人对纪检监察机关拟作决定有接受倾向,但存在部分疑虑和意见,没有明确的息诉表示,存在不确定信访因素的为二级预警;当事人对纪检监察机关拟作决定基本接受,不存在严重分歧性意见,没有信访可能或可能性很小的为三级预警。
六是明确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结果的处置。对会商会议决定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分管上级汇报。区纪委信访室要搞好督促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会商讨论意见不一致时,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做最后决定。各街道、区直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会商所做出的决议,并明确有领导包案,专人负责化解信访问题,做好信访人的稳控工作。在案件调查期间一旦再次发生异常访、越级访、集体访等群体性重大信访突发事件,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启动《应对越级上访快速处置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其发展蔓延激化。
七是明确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制度的责任追究。对会商研究、讨论、决定和通过的有关事项需要保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传和泄露,违反保密规定,按照相关条例,追究泄密人员的党政纪责任。
《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制度》的实行,相比过去纪检监察机关由被动处理信访案件转变为主动提高案件质量,在面对群众可能存在的误解时以一种更积极的姿态去应对,实现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关口前移。2013年,该区纪委监察局受理各类信访案件与2012年相比下降34.5%,信访举报案件的管理和处置得到进一步规范,赴京到省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得到有效控制,切实做到了把群众稳定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成案率和查实率明显提高。
同时,《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制度》的实行,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如该区在查办彰北街道西漳涧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某违纪一案中,区纪委在接到上级纪委转来的信件后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并启动《重大信访问题风险评估联动会商制度》,经过对信件反映问题的评估、研究分析,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案件调查期间,一方面由以区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组入驻该村,首先与信访人见面,做好其思想工作,稳定信访人情绪,防止调查期间越级信访;另一方面秘密开展群众走访工作,力争掌握更详实的信息,为后续案件调查提供准确信息打下坚实基础。经过调查组的深入调查,最终发现李某除存在信访件内所反映的问题外,还涉嫌受贿130万、挪用50万元的涉嫌严重犯罪问题。在这起案件的办理中,区纪委细心严谨,及时展开信访风险评估联动会商并采取了应对措施,切实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办案质量,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