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又可以挺直腰杆干工作了!”日前,在收到郸城县纪委监委关于失实检举控告问题的当面反馈后,汲冢镇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激动地说道。
近年来,郸城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将惩治诬告陷害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查诬”“澄清”双向发力,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建立“纪委+公安+检察”协同联动机制,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快查快办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释放“诬告必查、陷害必究”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全县共筛查问题线索1364件,查处诬告陷害行为32起。其中,27人因诬告陷害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遏制了诬告乱象。
对经查实确属诬告陷害或查无实据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清即澄、应澄尽澄”原则,根据不实举报的情形和影响程度,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告知、会议通报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澄清正名。截至目前,已为3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定期开展暖心回访,帮助被澄清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扶正还需祛邪,正本方能清源。该县纪委监委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纪法宣传,线上依托纪检监察网站、“清风郸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推送诬告陷害典型案例、政策法规解读、信访举报工作须知等内容,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力;线下深入田间地头、村居社区开展靶向宣讲,面对面答疑解惑、以案释法,清晰界定合法监督与诬告陷害的边界,全方位营造支持干部敢为善为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对诬告陷害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应澄尽澄、及时正名,以更大力度净化信访环境,让实干担当者更有底气、更有干劲。”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春霖 刘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