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商水县:“以案促改”的廉政清风吹入村庄基层

2020-10-23 16:29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2019年4月19日,张庄镇徐庄村原支部书记张某到山东省某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村购买洒水车和垃圾车各一辆,实际花费77000元。张某让售车公司开具发票84000元,在村集体经济账户报销,多报7000元,4000元用于支付购车期间旅游开支……2020年7月,张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商水县张庄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叶艳华通报的声音振聋发聩。

开头的一幕出现在9月27日,张庄镇召开的由镇机关干部职工、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三委”班子成员和乡直部门负责人等280余人参加的镇大会上。

张庄镇将市纪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和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以案促改查找自身问题、运用通报时刻警醒党员干部,持续正风肃纪,不断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有时候在看问题、处理问题上存在抹不开面子、充当老好人的现象,不注重细节问题,没有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缺乏防微杜渐的警惕性。通过这半年多的以案促改活动,观看了那么多典型案例,对我的触动越来越大了,自己当支部书记这么多年,原来觉得无足轻重的事情,认为处理、解决的事情方式方法没有问题,现在看来就存在一些轻微违纪现象,如果不能及时警醒自己,就是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开端。”张庄镇赵棚行政村支部书记杨继辉深有感触地说道。

自该镇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撰写心得体会450余篇、签订承诺书210余份。同时,镇党委充分利用县重点村居治理成果,发挥县巡视巡察作用,抓住重点事、盯住重点人、深挖细查、一追到底。

截至目前,主动说明问题3人,上缴违纪资金9420元,开除村干部党籍3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政务撤职4人、组织处理免职支部书记1人,对这些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大批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得到警醒。(商水县纪委监委 杜可)

责任编辑: 周口市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 版权所有:中共周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周口市监察委员会
  •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1号 电话:0394-8260333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