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精准画像”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2024-03-07 15:53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你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核查,我委未收到反映该同志的有关信访举报线索……”日前,商水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来自县委组织部的《征求意见函》,征求拟提拔使用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为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把关作用,聚焦“强监督、建制度、重沟通、严纪律”等内容,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评先评优对象的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排头兵”和“护林员”。

制定《商水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建立规范、严谨的廉政情况审查工作程序,督促推动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方面加强审核把关。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党员干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情况,分类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定期与县纪委监委案管室沟通对接,全面、准确、及时梳理排查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为作出廉政鉴定奠定基础。

建立廉政征求意见提前沟通工作机制,收到廉政意见征求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等共同参与,围绕审核对象是否存在信访举报问题、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在处分影响期内等情况进行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对在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跑风漏气、有意歪曲、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全面、客观和准确。(郭海丽 秦梓程)

责任编辑: 周口市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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