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纪

川汇区:强化扶贫领域民生资金监管

2019-03-28 15:39 来源:

川汇区纪委监委从扶贫领域民生资金公开、联动、督查、实效四个方面强化管理,创新资金督查方式方法,有力推进扶贫领域民生资金监管。

严格公示公开,提高工作“亮度”。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实施“阳光操作”,将民生资金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在全区9个办事处、88个行政村(社区)将民生资金公示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公示公开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公开,及时完善更新政务、村务公开。2018年依托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四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审核539件,建立便于群众查询资金和反映问题的“直通车”制度。

部门联动协作,保持工作“温度”。明确规定纪检监察、财政和各职能部门资金监管的职能职责,对民生资金的下达、拨付和转拨负有监管责任。发挥好对民生资金决策、分配、管理、发放和使用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通过组织召开民生资金监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积极性,做到部门之间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发现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从严监督检查,提升工作“精度”。加强民生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平台监管,通过开展电话督查、下办督查、约谈督查、通报督查、会议督查相结合的专项督查方式,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变“全面督查”为“重点督查”、“事后督查”为“事前督查”,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重点部门、行业、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户、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严肃责任追究,维护工作“硬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部门主体责任,对专项督查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率低下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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