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人吃顿饭,也算个事儿?”“钱我又没拿一分,全都花在村里的事情上了……”近日,面对商水县纪委监委核查人员的询问,平店乡半河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激动的情绪中,掺杂着委屈。
事情要从一次县委巡察说起。商水县委巡察办在对半河桥村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账目上有多笔支出名目模糊、事由存疑——“大额挖掘机租赁费、密集的办公用品采购、莫名其妙的劳务开支”等问题线索,移交后,纪检监察机关随即开展核查。
核查组通过调阅账目、比对流水、走访群众,带着外围掌握的初步证据,找到刘某核实情况。
“这份挖掘机租赁合同,是你签的字,村里盖的章。但我们走访发现,当时根本没有任何挖机进村,怎么回事?”核查人员将材料推到刘某面前。
刘某顿时语塞,额头渗汗:“那时候环境整治任务重,急用钱……村里账上转不开,就、就想了这个办法……”
“急用钱就能虚构合同套取资金?”核查人员的语气严厉。
“我也是为了村里……”刘某声音越来越低。
“村里的重大支出,你走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吗?身为村支书,手中的权力到底该为谁用、怎么用?”一连串的发问,让刘某沉默许久后,终于低下头:“我错了……是我糊涂,光图省事,把纪律规矩全都忘了……”
经查,刘某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在村级事务中多次采取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村务支出。最终,刘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不能止于一纸处分。该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在全县公开通报该案例,组织村干部专题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借助大数据平台对全县595个行政村实行“三资”管理动态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乡镇发送提示函,督促立行立改,防止“小管涌”沦为“大塌方”。同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进一步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白鸽 童威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