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鹿邑县纪委监委深化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理念,聚焦“筛选、分办、调查、审理、办结”五个环节发力,构建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闭环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线索处置是案件查办的源头。鹿邑县纪委监委综合考虑线索来源渠道、处置方式适配性、办理期限等要素,对检举控告、涉法涉诉、民生诉求等类别进行逐件甄别,分类建立动态台账,明确处置规范,精准识别业务内有效问题线索。同时,修订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办法,统筹考虑被反映人管理权限、部门线索存量、办案人员专业能力及社会关系等因素,确保问题线索精准分办,高效流转,从源头上提升线索处置的针对性。
为破解办案中的难点堵点,该县纪委监委创新建立“案件线索研判会、案件质量评析会、专项工作推进会”三会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执纪执法办案专题会制度。通过集体审议、专业会商,为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提供全过程业务指导。强化对问题线索流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环节的动态监管,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操作标准和时间节点,形成“集体研判、全程督导、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确保案件查办依规依纪依法。
证据是保证案件质量的核心。该县纪委监委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案件审理体系,细化制定《证据指引清单》,创新构建“前端审核、中端校验、专核补强”三级证据确认机制,探索建立证据反向质证办法,并将案件证据瑕疵率纳入案件主办人量化考核核心指标,倒逼办案人员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实现案件查办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保持高压惩治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深化拓展办案质效,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制度,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一体推进查问题、找根源、促整改。针对个性问题“点对点”精准施治,对共性问题加强类案分析,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2025年以来,已推动农业农村、医保等部门整改问题153个,督促制定完善政策规定26项,持续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有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李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