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沈丘县纪委监委安排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到信访室轮流参与接访。前不久的一天,我怀着紧张、忐忑的心情走进信访大厅,坐在了接访席。
“愿天下无事,让我值班这一天安静度过。”我正在心中默念着。偏偏怕什么就来什么,一阵喧闹声打破了短暂的安宁。
“当官的不作为,欠账要不回。没法活了,我不活了!”伴随着哭天喊地的哀嚎,一位黑胖的农村中年妇女跌跌撞撞地冲进来,嚎啕不止。
第一次接访的我被这一阵势吓了一跳,一瞬间有点懵。
这时,一位老同志一边把这位女士扶到沙发上,一边说:“今天值班的是位新同志,估计还没有你家孩子岁数大。有什么问题你和她慢慢说,闹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一句话提醒了我,先安抚她的情绪,做一名倾听者,对信访人也是一种安慰。
原来,这位女士在十几年前借给一位烧窑老板二十万元钱,多次催要无果,后来起诉到法院,虽然胜诉了,但只执行到位三万元钱。在这期间,她多次要求法院查封窑厂,但都被法院拒绝了。就在几个月前,她发现这个老板的窑厂生产了一批砖头,便又打电话通知法院扣押,结果法院又没有派人去执行。
她心中有怨,认定法院执行局工作不得力、不作为,一直在反映这个问题。
二十万元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搁在谁身上都是愤意难平的。我是学法律的,知道执行难一直是整个法院系统亟待解决的难题。
我电话联系上了法院执行局的相关同志。原来,这个窑厂是欠款人和其他人合伙开的,执行确实有困难,并不存在法官执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讲纪释法说理,我尝试打开信访人的心结,让沟通顺畅起来:“既然窑厂是和别人合伙开的,那么法院没有去查封窑厂就不是没有理由的了,你想想那个合伙人又没有欠你钱,如果法院按照你的意思把窑厂封了,合伙人的利益必然会受到影响,法院把窑厂封了,人家咋挣钱啊,窑厂又不能分割。至于砖头虽然可以分割,但是合伙人要是不同意,法院强行扣押,说不定那个合伙人也会像你一样去告他们呢。”
慢慢地,信访人不再对法官抱有那么大的偏见了,情绪逐渐稳定下来。
接着,我再次联系承办案件的法官、执行局相关人员来到信访室,他们能坐在一起正常沟通了,偏见与误解逐渐化解。
“明天,我把欠款人、合伙老板、镇党委及村委负责人召集在一块,借助多种力量,充分协商沟通,争取一次性解决欠款执行问题。”他们一边说,一边一起离开信访室。(龚艳群 李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