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风采

淮阳县四项措施实践第一种形态

2016-11-24 08:43 来源: 于志明

今年以来,淮阳县纪委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时,始终坚持四项措施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并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各环节。

一是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加快信访举报流转节奏,快转快办,加大对重复举报的审核力度,强化信访问题分析,扎实开展信访监督。

二是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实施“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目标管理模式,问题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

三是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谈话函询的方式、实施程序等作出规定,要求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其书面说明材料上签字背书。

四是规范执纪审理。明确由审理部门对纪委实施的问责事项进行审核,履行相应的审核程序,统一执纪尺度,保障实践“四种形态”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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