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廉洁过节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增强思想自觉。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文明祭扫、廉洁过节理念,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坚决摒弃“小节无害”的侥幸心理和“不以为然”的麻痹思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严守纪律底线。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游玩、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不越纪律红线,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三、从严监督执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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