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局党组把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作为整改问题的关键环节,高度重视。局党组亲自研究整改落实方案的起草和修改,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并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确定了整改重点和具体整改措施、为使整改落实方案符合实际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立了巡察反馈专项整改领导小组。整改方案形成后,按要求及时公布并印发给了各相关单位。
二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为了确保整改方案的落实,按照市委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建立了党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和确定整改落实到位的监督保障机制。对整改事项落实进行责任分解,对每一项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分析核查是基础、整改落实是关键、巩固提升是目的。在整改落实阶段,紧密结合我局社会保险工作,认真执行整改落实方案,举一反三,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人社系统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了较大成效。
二、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
1、压力传导不到位。落实社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对人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川汇区社会保险中心开展“三个全面取消”专项核查。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对业务经办人给予调离岗位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局党组对机关科室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监控管理系统,全天24小时对大厅工作人员行为举止、到岗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管理。成立“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投诉督察电话,对外窗口设置政府服务“好差评”静态评价二维码。二是严格遵守川汇区人事档案保管和安全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档案转递制度等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资料及时按类型规范归档,每月月底利用停办业务的时间把相关资料存入对应股室档案室。三是升级改造办事大厅,提供高效服务。优化业务事项流程 62项,优化精简高频业务经办层级 41 项。大厅大屏幕视频播放高频业务流程和办事须知30项、制作3个展架告知高频业务8项、添置4个展架摆放近500张宣传彩页和折页、制作9个展牌告知群众窗口对应公共服务流程20项。2023年3月,川汇区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被授予“川汇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四是按照区委重塑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经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局党组对局机关社保机构监管不够,存在监督方式方法简单,措施不多,日常监督创新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为健全我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机制,研究出台《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协查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方案》《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维护基金安全。二是川汇区审计局对川汇区社保基金开展专项审计。三是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成立失业所问题调查专班,排查失业保险疑点数据;成立失业所重组专班,整合城乡居民养老、机关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四个险种职能,组建川汇区社保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健全社保服务体系。四是聘请法律顾问,对社会保险追缴相关法律政策进行指导,处理移交法院等与法律手段追回基金的相关事宜。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
(二)社保基金监管乏力,导致问题多发
1.失业临时价格补贴资金沉淀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失业临时价格补贴确存在发放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未发放到位的临时价格补贴已于2021年、2022年补发。二是制定《价格补贴发放规定》,严格按照经办、复核、审核、审批流程及时发放,做到应发尽发。三是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加强工作人员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知。对失业所主要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免职处理,对财务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工伤预防费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工伤预防费资料申请及待遇审核,对工伤预防费和待遇档案进行定期审核。工伤保险中心支出工伤预防费违规问题目前川汇区纪委正在介入调查中,待问题查清后依规依纪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二是严格审核医院治疗项目及费用,发现过度治疗现象仍不整改的,终止定点医疗机构协议。每年度签订《工伤保险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2023年终止1家医疗机构。
完成情况:已完成。
3.人员信息变更,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人武部工作人员已补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二是周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在办理变更参加工作时间时,所提供的资料齐全,因工作交接原因导致档案留存不齐全,在巡察结束后,我们立刻联系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了有效档案材料;三是周口福利医院职工已提供确实系本人的证明材料。同时对机关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流失。一是优惠利率未执行到位。二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三是稳岗补贴发放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工伤保险利息差额、失业保险利息差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差额都已补齐并执行到位。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定了社会保险财务制度和基金票据管理办法。三是稳岗补贴涉及企业的审批手续已完善。制定稳岗补贴申请发放规定及核查办法,确保稳岗补贴发放准确及时。给予失业职工管理所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免职处理,对财务经办给予行政记过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死亡冒领现象依然存在。机关养老保险所主动防范意识不强,对死亡冒领养老保险金风险意识重视不够,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全部追回相关人员冒领养老保险金1.5万元。今后将进一步加大认证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建立协查机制,加大信息比对频率,强化日常稽核,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对机关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给予了提醒谈话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4-8266156;邮政信箱: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市委巡察办督查科;电子邮箱:zkxcbdck@163.com。
周口市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