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郸城分组对郸城县人社局党组(社保基金)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郸城县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深刻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市委第一巡察组郸城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郸城分组巡察郸城县人社局党组(社保基金)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0项整改任务、26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4项。
(四)切实抓好整改,巩固整改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党组先后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19项规章制度,提交请示1份、下发工作函4份、检查通知书3份、整改意见书1份,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履行社保基金管理政治责任不到位,推动全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重大理论学习缺主动。一是党组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社保领域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不细致、不深入。二是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不严肃,执行学习制度、学习计划不全面。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聚焦学习重点。把学习重大理论作为深刻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党组书记对学习把关定向,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保基金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抓好落实,出台《人社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2023年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落实到制度上、机制上、长远上。二是严肃学习氛围。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发挥“线上+线下”2个学习平台作用,带头执行学习制度、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4次;在全县人社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调查研究4次;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头雁”过硬本领得到加强。
2.业务知识学习缺深度。一是党组对社保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效果的督促指导不主动。。二是党组对社保领域风险防控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重视不够。三是本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储备不充足,知识构架不完整,学用脱节问题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加强学习督导。成立人社系统业务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全县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实施方案》,依托人社部“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在线学习平台,198名干部职工注册学习账号,加强自觉学习;强化学习督导检查力度,每周提取“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学习数据,建立学习成果检查台账,及时给予通报批评、谈话提醒;加强线下集中研学力度,重点学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新出政策、办事流程,解决干部职工的本领“恐慌感”,并将学习成果作为轮岗交流的重要指标。二是树牢风险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时刻绷紧风险就是隐患之弦,全面排查社保领域易发、频发、多发风险点,深挖危害社保基金安全隐蔽性、寄宿性、链条性监管漏洞;及时召开风险防控专题会议,动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压实分管局长风险整改“一岗双责”,股室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学习社会保险相关规章制度6次,建立风险台账34份,定位风险漏洞135个,及时排险排雷135个,强化源头治理和祛除病灶同步推进。三是强化学习成果。端正学习态度,强化学习自觉,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大讲堂活动,党组书记、分管局长、股室负责人立足本职岗位,带头讲解人社系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经办流程,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示范作用;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局、省厅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班,强化与上级领导面对面学习力度,及时借鉴其他县区先进工作经验,将交流研讨成果运用指导推动我县的具体工作;加强学习结果测试,从基层党建、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5个领域随机抽题进行业务知识集中测试,并对测试结果予以通报,压实干部职工学习的紧迫感和荣誉感。
3.政治站位缺高度。一是党组缺乏主动解决社保基金欠费遗留问题的政治自觉。二是党组缺乏推动内部部门维护基金安全的思想自觉。三是党组缺乏推动外部部门协助配合,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行动自觉。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加强清欠力度。2017年1月1日开始的社保费征缴体制改革中,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税务部门对全县欠缴社会保险费数据逐一进行梳理核查,按有无缴费能力对欠费企业进行分类,及时将梳理出的无缴费能力的企业名单移交县国资委及主管部门,督促其加快推进破产改制进度;对有缴费能力的企业,及时函商税务部门采取下达《欠费催缴通知书》及电话通知的方式,提醒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畅通人社、税务、财政信息对接机制,召开人社、税务、财政部门专项工作推进会,破除“数据壁垒”,人社部门每月月初将当月缴费单位征缴计划、新参保缴费单位信息、办理停保单位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每月根据人社部门传递计划比对整理已入库信息及未缴费信息,于次月月初传递至人社部门。对确实无缴费能力,无法集中进行补缴社保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进一步压实各主管单位缴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法制纪律建设、严守法制规矩、强化法治学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底线,做到约束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树牢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基金安全法纪观念,要求社保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二十个不准”纪律要求,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严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筑牢风险隐患意识,对违规享受退休待遇的责令限期追缴,逾期未追缴的予以追责问责。目前已全部追回20人违规享受机关事业工资待遇250.4万元、42人违规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工资待遇502.2万元。三是加强数据共享。强化源头治理,建立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分析,以发送《关于协助提供服刑人员信息的函》方式,与司法、民政、公安等部门对接社区矫正人员、火化人员、服刑人员3847条,实现基金管理风险的智能监控;通过数据交换、比对核实、及时整改,严守社保基金发放第一关口,定期组织人员对社保基金发放情况进行风险排查,倒逼初审、审核责任,目前148人违规领取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待遇112.8万元已全部追回;15人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17.5万元已全部追回。
4.廉洁风险防控缺精度。一是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二是党组对社保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掌握的不全面。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人社系统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议”,对社保基金违纪违法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以本部门6人违纪违法案件,深挖思想上、机制上、用人上存在的客观漏洞,深刻剖析党员干部信念观、法纪观、权力观的主观错位,深刻查摆教育上、监督上、问责上存在的现实缺位;加大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监管力度,设立举报投诉箱,公布监督电话,常态建立《重点股室党风廉政风险台账》,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强化制度教育、有力督查问责结合起来,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二是补齐薄弱环节监管短板。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定期对岗位进行调整,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试行)》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郸城县人社局股级干部交流工作方案》,通过核查全部干部任职年限,11名正股级干部符合交流要求,及时报送请示,对11人进行岗位调整。按照县纪委要求,出台《郸城县开展“百名五长一亮三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局股室长参加全县“百名五长一亮三评”活动,我局8名股长被确定为评议对象,通过考评信息登记、工作汇报、职责和服务承诺公示等测评,8名股长取得91.8的平均成绩;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三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评议,廓清严管厚爱尺度,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人员监管力度,对社会评议较多、问题倾向明显的强化预警意识,该调整的及时调整、该处理的严肃处理,该移交的坚决移交,做到即知即改,全面整改。
5.为民服务缺温度。一是社保卡发放不及时。二是宗旨意识不强,懒政怠政。三是“一站式”服务落实不到位,数据跑路少、群众跑腿多。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全面清存滞留社保卡。及时向市局请示,对二次发放失败的社保卡依规进行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注销、封存、销毁47275张;加强数据共享,通过劳动力普查信息和运营商信息比对,确保发放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提供上门领取和快递邮寄方式提高发放效率,对新申请的社保卡,及时通过邮政快递邮寄1466张到持卡群众手中,避免社保卡滞留现象再次发生;举一反三,优化升级社保卡信息系统,实现社保卡全生命周期精准管理服务,健全社保卡申领机制,做到及时发放,实现动态清零,并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单位,送政策、送服务、送帮扶等“三进三送”模式,加大社保卡及相关使用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强化宗旨服务意识。开展作风纪律整顿专项行动,出台《人社系统作风纪律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作风纪律整顿会议”,设立作风纪律监督公示栏,严查涉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6项问题,在22个乡所设立投诉举报箱;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懒政怠政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对20名无视工作纪律、缺岗迟到人员提请派驻纪检组予以集中约谈,并全系统通报批评;坚守人民立场,增强群众感情,坚持不改彻底决不松手,不见成效决不收兵,严查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以崇廉尚实的优良作风,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三是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按照全县县直单位行政审批内部机构职能重塑流程再造相关要求,人社局236项业务(含工伤保险)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大厅之外无审批;出台《人社局关于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规章制度的通知》,明确窗口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5项规章制度。出台《郸城县人社局关于成立驻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社保卡发放、综合业务受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受理三个工作专班职责;制作摆放高频事“掌上12333”25项流程公示牌;印制14项便民服务事项单3000份;制作11项高频事项一次性告知单1000余张。10004件事项实现一窗办结,避免了群众来回跑路。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发挥,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意识不足
1.“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强化不够。一是党组政治站位不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向纵深发展不到位,监督不敢动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以案促改工作流于形式,厚植严的气氛不浓。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县局党组向市局党组提交《关于加强郸城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监管工作的请示》,市局党组同意将郸城县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作风纪律、党风廉政、社保基金监督及高风险业务纳入县级人社部门进行管理监督;企业养老保险中心16名党员干部向县局党组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人社局党组及时对企业保险中心违反工作纪律的4名同志向市人社局党组予以汇报,履行了县级人社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消除监督“真空地带”。二是开展以案促改。及时召开全县人社系统以案促改系统整治工作会议,以本县相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和川汇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侵占失业保险待遇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的“标靶”,及时开展失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出台《郸城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郸城县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政策的个人和企业,及时追回资金12758元。深刻剖析违法案件特点,查找制度体系建设是否科学、教育引导是否有效、督查问责是否到位、权限配置是否有效制约、“三不笼子”是否扎紧;把科学设计制度、强化制度教育、有力督查问责结合起来,完善权限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亮剑、动辄则咎,坚决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扎牢不敢腐的笼子。
2.“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织的不密。一是党组对基金监督工作不够重视。二是内部控制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重大经办业务集体会商、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强化基金监督作用。抽调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充实到社保基金监管队伍,深入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明确检查时限、检查形式、检查范围和责任分工等,对检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开展针对性培训,召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业务培训会,准确把握社保基金监督职责定位,提升基金监管队伍处理复杂疑难问题、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以能力作风建设为抓手,以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指示批示的学习,加强对《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学习,全面提升基金监督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下达《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通知书》3份,抽查业务4206条,对发现存在的515条问题下达《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问题515个,查处涉嫌欺诈社会保险案件9起,依法移送司法机关9起,公安机关依法对9人立案。二是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4方面全面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授权管理,重要业务必须复核,实行初审、复审、审批制度,实现内部控制常态化,在制度上保障基金长效安全运行;定期分析评估经办管理风险,及时提示风险,积极运用“河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内控信息系统”每月按照规定对上月经办的重点业务和触发风险防控规则的业务,按照抽取比例,在自动智能监控系统业务中抽取636笔业务进行核查,未发现违规现象,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常态化、规范化、智能化,确保风险排查不漏环节、不落重点、不走过场;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共查处4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35815.3元,目前已经全部追回。三是落实集体会商制度。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高风险业务经办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业务集体会商制度,出台《关于调整重大工伤案件联席办公会议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郸城县企业养老保险一次性参保联审小组的通知》,在制度上压缩重大问题和重大疑点业务处置任性空间;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弱化“一岗双责”,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等行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对违规参保15人于2020年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清退其个人账户,对违规仲裁的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郸城县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目前该案件已经全部结案。
3.“不想腐”的堤坝筑的不牢。一是政治建设有待加强。党组在推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融合不够,思想理论建设滑坡,“党内监督全覆盖”不严不实,党内监督宽、松、软。二是纪律建设有待深入。党组引导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三观”,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全覆盖。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片,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对内在的主观世界进行改造,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力度,通过思想教育强化广大党员的制度意识,不断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22个乡所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监督牌,严厉打击以收取现金、转账等方式变相侵占社会保险费行为;及时出台《党组班子成员责任追究制度》《干部职工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运用制度法规的执行力、约束力,警戒告诫、惩罚威慑等功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健全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长效机制,让遵守法规制度蔚然成风,确保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推进。二是加强纪律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打扫思想灰尘,补足精神之“钙”,采取情感上感召和理论上说服等柔性方式,走访慰问家庭困难职工,对三夏期间驻村抢收抢种的驻村干部进行慰问,切实关心关爱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时刻掌握干部思想状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总开关”问题;全面推进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动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台账》,对新进5名同志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开展干部廉政教育谈话会、交流会,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进而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思想教育和纪律建设正本清源、立根固本、祛邪扶正、激励鞭策等作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行政监督与内部监督抓而不实。一是内部监督乏力,内部审核、复核工作走过场责任意识薄弱。二是行政监督发挥不够,依法依规监管不严格,待遇多发重发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党组对社保基金合作银行监督措施不力,五大保险经办机构未限期排查基金账户,监督合作银行执行协议、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缺位。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加强责任追查。聚焦初审、复核、复审、审批等重点岗位,将所有参与经办社会保险的人员纳入基金监督和监察机关监察对象范围,完善经办规程,细化量化标准,消除模糊条款;责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对存在把关不严、变更信息不规范的14份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整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信息变更业务复核人;加强经办规程办理信息变更复核业务要求,规范信息变更业务表格,及时上传电子档案备查;通过稽核、内部审核、复核等程序,经办业务35条。二是健全数据核对机制。强化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基金监督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定期梳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制度上、实现在系统里。已全部追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7人重复领取待遇11497元;2人违规领取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15992元。畅通数据比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发放待遇前通过就业部门数据及社保系统数据和民政部门火化台账进行比对,核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是否有重新就业、是否死亡情况,强化事前监管,在源头上杜绝重复领取待遇行为。三是加强基金账户监督。巡察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于2022年9月完成补息210976.65元;失业保险于2022年6月完成补息22734.20元;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所于2022年9月完成补息352163.31元;2022年11月向郸城县工商银行送达了《关于执行郸城县工伤保险中心银行账户优惠利率及补息的函》,2022年12月完成补息91080.08元。同时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密切关注银行利率执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责令整改,对不能按时执行优惠利率的合作银行,及时终止合作关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社保基金账户保值增值。
5.维护基金安全意识淡漠。一是党组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弱化,个别党员干部缺乏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二是基金财务部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不强。三是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专款未专用,违规列支。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规范仲裁程序。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学习,熟悉和掌握其基本精神和要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底线,做到约束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树牢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开展党组书记经常与业务经办负责人谈心谈话,业务经办负责人经常与一般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做到谈话范围全覆盖、谈话业务全覆盖,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将违规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出台《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启动重大仲裁案件处置程序的通知》,重大仲裁案件必须经分管局长、局长审批进行办理,结案后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基金使用管理。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细则》,压实基金财务部门风险防控责任;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保险2019年以来明细账、总分类账共8本账目登记造册工作;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及时核对账务和报表,切实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三是规范工伤预防费管理使用。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2023年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会议,以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为重点,出台《郸城县工伤预防实施方案》,列出详细工伤预防费用计划,确定工伤预防工作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河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保专款专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4-8266156;邮箱: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市委巡察办督查科;电子邮箱:zkxcbdck@163.com。
中共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7月20日